監督條例退回院會否 朝野言詞交鋒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17年3月23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但藍綠仍為了是否要退回院會、改聯席審查繼續爭執。國民黨團說,若可表決否決召委排案權,是秀下限;民進黨團則批評是意識形態。

內政委員會22、23日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昨天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主張應退回院會,改交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國民黨團表示,若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加入,國民黨團反對。因協商無共識,昨天空轉一天,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今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

上午會議開始,朝野立委再度要求程序發言。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說,如果可用提案改變召委排定議程,這樣以後是不是都表決,不給召委排案?如果今天可以這樣做,以後召委制度崩潰,「國民黨所有提案都不要審,這樣你們是在秀下限」。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說,立法院長蘇嘉全主張委員會中心主義,民進黨曾想挾人數多數,變更召委排定議程,蘇嘉全說應尊重召委職權,不可透過提案方式,剝奪召委排案權。她要求民進黨團具體承諾,本案若退回院會後,所有程序都不阻擋,一樣由內政委員會主審,讓2位召委輪流排案,否則就是程序杯葛、打假球。

民進黨團內政政策小組召集人趙天麟說,過去每個委員會都有退回院會,改聯席審查的例子,國民黨團是給政府、執政黨製造更多障礙。他強調,民進黨支持審查監督條例,請曾銘宗盡快處理民進黨團的提案,「不要拿錯誤法律常識,做意識形態攻擊」。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條文中規定,「應」就是召委一個人決定,「得」就是合議制,由委員會作成決議,不是賦予主席百分之百的權利,這就是委員會中心主義;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說,昨天到今天的動作只證明,「誰不懂法律、誰沒有穿褲子」,程序提案提出後,主席就要徵詢在場委員意見處理,不是召委一個人的意見。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