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控轉投資金融科技,金管會將鬆綁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為因應金融服務及商業模式改變,金管會宣布,將鬆綁銀行及金控轉投資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FinTech)規定,除放寬對大數據分析、支付平台、網路安全等產業的投資持股限制外,亦明訂該轉投資公司的金融營收占比應達51%以上,以及達成規定的營運緩衝調整期,預計業者最快9月可提出申請。

金管會表示,資訊及網路科技已驅動金融服務及商業模式改變,為幫助金融機構藉由金融科技的發展提升競爭力,已研訂「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申請轉投資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規定」草案,明確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的定義,將相關產業解釋為金融相關產業,以突破現行規定金融業轉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僅能持股5%的上限,讓銀行可100%轉投資。

針對銀行及金控轉投資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公司,金管會將轉投資公司的金融營收占比規定自原先的61%以上放寬至51%以上。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過去規定僅針對銀行的轉投資,此次將計算基礎擴增至金控集團、並將占比規定調降,希望鼓勵金控及銀行積極廣泛運用金融科技,提升競爭力。

另外,針對轉投資科技業的金融營收占比規定,金管會亦明訂給予最長3年的調整緩衝期。邱淑貞指出,主要考量到若是新投資,營運結果不一定能符合原先預期,因此規定2年內應符合規定,若未能在期限完成調整,可敘明理由申請延展1年,亦即有3年時間可進行調整。若3年後仍無法達到金融相關收入占比達51%的規定,金融業需將持股降至法律規定的5%,獲釋降至不具實質控制力的20%以下。

據了解,多家金控業者均有興趣投資,而業者反應有興趣投資的金融科技業型態或類別,則包括大數據分析、生物辨識、支付平台、整合投資及財務技術平台、ID/DT新興技術、新興支付相關技術、科技顧問及行動裝置資訊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