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開鍘街口投信300萬 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街口集團執行長胡亦嘉為「街口託付寶」屢次槓上金管會,遭金管會下重手開鍘!金管會在中秋連假前夕通過街口投信處分案,帳列6大違規缺失,其中4項便與街口託付寶有關,除重罰街口投信300萬元,並勒令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創下對投信業最重裁罰。 金管會表示,經查核後發現街口投信與街口支付、街口金科合作提供的「街口託付寶」服務,不僅廣告文宣使人誤信能保證獲利、宣稱可提供快速買回服務情事,且未經內部簽核及董事會決議,即與他人合作提供類似快速買回的基金墊款服務。 金管會指出,目前台銀1年期定存利率僅0.84%,街口託付寶宣稱1.2~2.5%預期增長率及隨時提領免手續費,上線當日即吸金1.5億元。但與其連結的「街口多重資產基金」截至8月底規模約1.76億元,成立迄今累積報酬率為負15.06%,與宣稱數據差距甚遠。 因胡亦嘉身兼街口投信董事、街口支付董事長及街口金科董事長,1人實質控制3家公司,為使街口託付寶順利上線,街口投信未確認內部驗收流程缺失是否改善,即在胡一家主導下以公司名義函報相關合法合規承諾書,提供給金管會的文件有未據實陳述、隱匿情事。 同時,胡亦嘉以街口金科代表人身份,撤換不願配合出具承諾書的街口投信前董事長高武忠,並在前總經理莊鈜富配合下,將第一順位職務代理人變更為胡亦嘉,使胡亦嘉1人同時代理董事長、總經理及法遵職務,但胡並不具代理資格條件,嚴重破壞公司代理人制度。 至於街口投信的其他缺失,尚包括未建置系統開發測試作業內控,導致委外開發系統未經驗收即逕自上線,且法人股東代表人同時當選董監、於未釐清當選效力前即對外公告,顯示公司內控制度設計與執行有未具有效性等缺失。 此外,街口投信7月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共200億元、受益權10億個單位數,在8月3日尚有額度,但同月3~20日間僅受理2家券商客戶申購,其他投資人申購均遭無理由駁回,涉未公平對待投資人事實明確。 基於上述6大缺失,金管會依違反規定裁罰街口投信300萬元、予以警告處分,並限制公司不得受理投資人以電支帳戶申購買回「街口多重資產基金」,並要求須委任第三方會計師,針對改善後的內控環境及制度執行狀況出具專案審查報告。 金管會表示,在改善獲得認可前,街口投信將不得增設據點或投資中國大陸、不得申請或追加募集基金、不得申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不得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等4大業務禁令。街口投信目前共有13檔基金,截至8月底總規模146.9億元。 同時,金管會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前總經理莊鋐富停職1個月,並認為身兼街口支付法務長的監察人林芝羽不具獨立性,要求街口投信選任適當監察人,並要求持股20%的國票證善盡專業股東的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