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退休金稅制 全教總籲比照勞工

【時報-台北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呼籲,我國應修法讓軍公教退休金課稅制度比照一般勞工。財政部則回應,尊重各界意見,不過勞工與軍公教退休金稅制差異不大,且修法將涉及軍公教的退休撫卹條例等六大法規。 全教總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軍公教提撥費率高,而且退休金在稅制上不如一般勞工,因為一般勞工退休金很難超過課稅門檻、幾乎是完全免稅,但軍公教提撥費用是計入個人綜所稅、適用5%~40%稅率,相比之下有所不公。 財政部對此表示,現行勞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用計為個人綜所稅課稅。 但是等到勞工退休領取退休金時,該退休金所得有課稅機制,以分期領取為例,2020年度全年領取總額在78.1萬元以下免稅,超出部分要課稅。 若是支領一次退休金,所領退職金低於18萬元乘上服務年資則免稅,超出部分依序以半數課稅、全數課稅等累進稅制。 至於軍公教人員是每月按固定費率提撥退撫基金費用,但提撥時要計為個人薪資所得課稅、適用綜所稅率,後續在領取退休金時則免稅。 舉例來說,勞工A及公務人員B每月薪資均為5萬元,兩人每月都提撥退休金3千元,則退休前,A每月應稅薪資所得為4萬7,000元。但B每月應稅薪資所得為5萬元(提撥部分仍視為所得課稅)。 退休時,A、B兩人都是採用分期領取退休金方式,A的退休金若全年總額低於78.1萬元門檻可免稅,超出部分要課綜所稅;至於B的退休金一律免稅。(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