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華映財報不實案 投保中心受理投資人求償登記

【時報-台北電】林蔚山、林郭文艷等人涉嫌隱匿重大契約承諾事項及履行情形,使華映(2475)對外公告財務報告涉有不實,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經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投保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09年10月30日前寄回投保中心,以便統一辦理。 依台北地檢署刑事起訴書所載,林蔚山、林郭文艷等人涉嫌隱匿重大契約承諾事項及履行情形,使華映公司對外公告之財務報告涉有不實,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之權益。 華映已於108年5月13日終止上市,109年2月17日停止公開發行,華映 投保中心表示,受理條件包括第一、善意買受人:於105年4月1日(含)起至108年4月11日(含)止於市場買入華映公司股票,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華映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第二、善意持有人:於105年3月31日持有華映公司股票,並可提出前於105年3月18日(含)至105年3月31日(含)曾委託出售(含成交)股票紀錄,且該等股票於108年4月12日(含)後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而受有損害者。(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王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