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務3大缺失 華南產險挨罰120萬元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19日晚間公告,華南產險辦理保險業務時,在延長保固車險的費率適足性、辦理核保作業及資安作業追蹤覆查等方面共出現3大缺失,依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裁罰120萬元、予以1項糾正,並停止銷售「華南產物汽車延長保固費用保險」。 金管會指出,華南產險2018年6月8日送審備查的「華南產物汽車延長保固費用保險」,未依實際損失率檢視評估費率適足性,未符合費率釐訂的應適足性、合理性及公平性,與保險法授權訂定的保單銷售前作業程序準則規定不符。 其次,華南產險辦理辦理核保作業時,未徵提被保人與汽車購買人簽訂的汽車延長保固契約、並引用錯誤的保險費因子係數,致使保險費短收,未依保險商品內容予以評估並簽署承保,與保險法授權規定的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規定不符。 最後,華南產險辦理資安作業時,有伺服器設備的異地備援區無防火牆設備區隔控管、辦公區電腦而非隔離網段進行資訊設備管理、無重要資料庫網段區等評估缺失事項,且未送稽核單位辦理追蹤覆查,有礙健全經營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