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提升業者法遵效能 金管會再砍367條過時法規

【時報-台北電】過時法規二度大清倉。金管會28日公布,再下架367條過時法規,總計二次盤點已下架1,145條過時法規。 為因應金融環境變遷及數位時代來臨,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上任後,於6月組成「金管會109年度主管法規簡化、整合及現代化方案工作小組」,也是首位對法規進行大掃除的主委。金管會指出,法規清理後,有助業者在法遵效能上的提升。 法規大清倉的大工程,是黃天牧交由常務副主委邱淑貞領軍成立的法規檢討工作小組來進行。經檢討後,今年9月14日已揭露第一次法規下架清單,共下架778則。 金管會指出,第二次法規下架清單共有367則,包括銀行局261則、證券期貨局計五則,及保險局計101則,同時將在2021年1月1日起將該等命令或行政函令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及「保險法令查詢系統」中移除。 檢視金管會下架的法規,很多是在財政部錢幣司(下轄金融、保險)、證管會(證期局前身)時發布的法令,許多都是民國50~70年間發布,適用當時的社經環境,且後來財政部與金管會分割,金融、保險、證券移到金管會下的銀行局、保險局及證期局,許多法令早已年久失修,已由三局重新發布。 金管會強調,為因應金融環境變遷,以及數位時代來臨,法規檢討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視金管會命令、行政函令等,對於不合時宜或重複者,將其停止適用或簡化、整合,有利法令遵循;對數位現代化需求也會檢視法令與實務的落差,透過增定或修正,讓法令更現代化。(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