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鍘街口投信 胡亦嘉回嗆獨裁統治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催生「託付寶」,多次和金管會直接對槓的街口執行長胡亦嘉,今(29)天遭金管會認定有三大缺失,包括意圖透過託付寶三方架構規避監理;主導街口投信出具不實承諾書;違規一人同時代理法遵、總經理和董事長3個職務,還自簽承諾書等,因此命令解除街口投信董事職務。外界推測,胡亦嘉下一步恐怕連街口支付董事長一職都難保。

而得知遭開鍘後,胡亦嘉砲火未減,立即在個人臉書上怒嗆金管會,寫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台版國安法,獨裁統治。」的字眼。更於晚間發布聲明稿表達不接受不合理的裁罰,將透過行政救濟流程,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街口聲明稿還大加撻伐金管會汙衊業者、規避事實、曲解法令、濫用職權,直指金管會說謊栽贓,用行政手段打壓本國合法經營業者,已嚴重侵害街口的商譽。文中字字句句與金管會對幹火力猛烈,這場業者與官方的爭端前所未見。

事實上,胡亦嘉與金管會的劍拔弩張,要回溯到7月21日街口推出託付寶業務,隔天立即遭金管會要求停止,認為街口投信並未依照規定申請核准,且強調「預期收益率」,有誤導消費者與違法的疑慮。雖然胡亦嘉多次向金管會溝通,但雙方仍沒有共識,後來胡亦嘉更不客氣直接多次對外放話,大罵金管會獨裁,形成雙方隔空交火。

金管會今天對街口投信的裁罰說明,總計寫了多達21頁,列出3大違規項目。其一,認定胡亦嘉一人實質控制街口投信、支付及金科3家公司,意圖透過未受金管會監管的街口金科規避監理,更一人逕行決定執行託付寶專案,罔顧公司董事會、內控、法遵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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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街口投信內部稽核單位針對託付寶架構,於7月提出恐有令人誤信可保證獲利等多項缺失,但胡亦嘉為讓託付寶可上線,一人主導以公司名義出具託付寶「已經內部評估確認合法合規」的承諾書,顯示該承諾書有隱匿、不實。第三則是胡亦嘉為該承諾書,撤換不配合的街口投信前董事長高武忠,以一人同時代理法遵、總經理和董事長3個職務,但卻完全不具備代理資格。

金管會在這波裁罰中,不僅解職胡亦嘉,也暫停前總經理莊紘富1個月業務執行,更要求撤換有關係人同時擔任街口支付法務長的林姓監察人,並處300萬罰鍰,以及限制街口投信多項業務,包括禁新募基金、禁做全委、不能做境外基金總代理人。

至於街口支付,金管會指出,因胡亦嘉有違規紀錄,將要求強化電子支付各項法遵和公司治理強度。當新修正的電支條例上路,負責人消極資格要件下,胡亦嘉的支付董事長位置有可能自然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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