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懲街口 胡亦嘉遭解職

金管會羅列街口投信多項缺失,昨重罰300萬元罰鍰,並解除董事胡亦嘉(右前)職務。(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羅列街口投信多項缺失,昨重罰300萬元罰鍰,並解除董事胡亦嘉(右前)職務。(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羅列街口投信誤導投資人、內控失靈等多項違法缺失,昨宣布重罰300萬元罰鍰,並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董事胡亦嘉職務,這是金管會成立以來,出手懲處投信最重的一次。

胡亦嘉遭解職,將被相關單位 (如公會)註記、列管,金管會表示,胡亦嘉5年內不得返回銀行、保險公司,3年內也不得再回投信、電支等機構工作。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更進一步表示,裁罰書收到後,胡亦嘉不得領街口投信薪資、更不能涉入經營。

7月上線的「街口託付寶」主打民眾把錢放進託付寶,如同投資人購買街口投信發行的「街口多重資產基金」,預期年化增長率可達1.2%至2.5%,且還可隨時提領,引發諸多爭議,踩到金管會監理紅線。

金管會裁定街口投信的重大缺失,還包括未經內部簽核及董事會決議,即與他人合作提供基金墊款服務,提供給金管會的文件有未據實陳述及隱匿情形,且胡亦嘉同時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未公平對待投資人等。

街口集團晚間發出聲明,除對金管會的處分感到遺憾,表示不接受不合理的裁罰,也將循行政救濟流程,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街口抨擊金管會栽贓枉法、曲解法規,用行政手段打壓合法經營業者,且未審先判,完全不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也相信時間必定能還給街口公道,並反問濫權裁罰的相關人員是否應有責任?希望政府能正視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