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繼承保管箱半年內要開啟 須稅局派員點驗

【時報-台北電】繼承人獲得祖傳保管箱,應盡快開啟。國稅局指出,如果遺產有保管箱且涵蓋資產,繼承人要在半年內開啟、合併申報遺產稅,否則會有漏報遺產稅情況。此外,為了避免計算遺產價值爭議,繼承人開啟前要向國稅局申請派員點驗,評估保管箱價值、列入遺產總額計稅。 官員指出,根據過去的實務經驗,保管箱內物品五花八門,最常見的是有價證券、外幣、新台幣現鈔、黃金與各類珠寶,還曾經有高價藝術品案例。 外幣、黃金與珠寶等皆依照繼承日牌價計算,若珠寶類無法估價,可另請銀樓公會代為鑑價。 而有價證券依照其性質,計算方式也不同。若是上市櫃公司發行股票或是有時價的私募股票,其價值可按照繼承日當天平均股價或前一個月平均市值「擇低計稅」。但如果是未上市櫃股票,因為沒有價格基準,必須以繼承日當時的公司資產淨值去設算每股淨值、再乘上繼承股份數量。 如果繼承文化藝術品,官員指出,依照遺贈稅法規定,只要向國稅局聲明登記,免列入遺產稅範圍,但如果繼承人後續將這些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 此外,官員表示,我國自7月1日實施金融遺產一站式服務,繼承人可向國稅局窗口申請查詢過世親屬存款、基金、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銀行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金融遺產。 然而,該服務屬於查詢性質,只能讓繼承人了解資產配置,像銀行無權自行開啟保管箱計算其價值,所以還是需要繼承人與國稅局人員親自盤點。若繼承人來不及處理各類型遺產,可先行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申報,最多可再延三個月。(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