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群益投信申募「群益全方位收益傘型基金」,8/28申報生效

【財訊快報/編輯部】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群益全方位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8年8月2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群益0-1年期美國政府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群益1-5年期投資等級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全球策略收益金融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計價發行),總面額最高各新臺幣200億元整,保管機構除「群益全球策略收益金融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餘兩檔子基金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分別為新臺幣2億元、2億元及3億元。

「群益0-1年期美國政府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1-5年期投資等級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2檔子基金分別以追蹤「ICE 0-1年期美國政府債券指數」 (ICE BofAML 0-1 Year US Treasury Index)及「ICE 1-5年期成熟市場超大型美元公司債(發行年期6年內)指數」(ICE 1-5 Year US Ultra Large Cap Developed Markets Corporate Maximum 6-Year Original Maturity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群益0-1年期美國政府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1-5年期投資等級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2檔子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該等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群益全球策略收益金融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投資於金融相關產業或公司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子基金淨資產價值60%;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且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 淨資產價值20%。

「群益全方位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6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