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紓困切結書「登載不實」 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行政院宣布擴大急難紓困方案,符合條件的民眾能申請1萬元到3萬元紓困金,不過,卻傳出承辦人員發現,有民眾無據實填寫資料、企圖鑽漏洞請領。對此,衛福部提醒,民眾簽寫切結書資料有誤,連帶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如果被起訴並判決有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萬元以下罰金。

 

  


自從萬元紓困金開始申請後,部分地區傳出有民眾出具切結書登載不實,像是未提供完整證明文件、刻意在切結書填寫不正確的家庭或收入情況,利用資料連線查核的漏洞,即使承辦人員懷疑,也無須再調閱財稅資料,只依據切結書從寬認定,民眾就能領取紓困金。


對此,衛福部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表示,如果民眾填寫紓困切結書不實,涉及違反刑法第214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萬元以下罰金;當公所承辦人員發現,申請人切結書內容和事實不符時,可以查調相關資料併入審查,或將特殊個案加以註記,列入日後稽查對象。


(封面圖/翻攝自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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