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特選債券ETF傘型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群益特選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群益特選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8年3月5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群益15年期以上A級美元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群益15年期以上AAA-A醫療保健業美元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7年期以上中國政策性金融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最高各新臺幣200億元整,保管機構分別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群益15年期以上A級美元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群益15年期以上AAA-A醫療保健業美元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7年期以上中國政策性金融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3檔子基金分別以追蹤「ICE 15年期以上A級成熟市場大型美元公司債指數」(ICE 15+ Year Single-A Large Cap Developed Markets US Corporate Index) 、「ICE 15年期以上AAA-A成熟市場大型醫療保健業美元公司債指數」(ICE 15+ Year AAA-A Large Cap Developed Markets US Healthcare Index) 及「ICE 7年期以上中國大型政策性金融債(單一券10%上限)指數」(ICE 7+ Year Large Cap China Policy Bank Constrained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群益特選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6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