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查法侵隱私 藍營反對制定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國民黨批評這是與全民為敵。圖為2018年8月LINE與內政部一同舉辦資安宣導活動。(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國民黨批評這是與全民為敵。圖為2018年8月LINE與內政部一同舉辦資安宣導活動。(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日前公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未來檢察官辦案可合法安裝GPS、駭客入侵電腦手機和通訊軟體監控當事人和周圍的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鄭麗文痛批此舉是全民公敵、威權再現,質疑民進黨政府還有自由人權觀念嗎?她憂心此立法將淪為執政黨打擊政敵的工具,國民黨團原則上會反對如此立法。

鄭麗文指出,「科技偵查法」若立法通過,將有四種重大改變:首先,檢察官追蹤調查權力無限擴大:不僅止於調查對象,與案件相關人員,檢察官都能祕密監看、拍照、錄音、錄影、追蹤。其次個人隱私被當塑膠(被無視),無人機、空拍機、GPS將能合法長期監控,24小時獲得個人大量的「生活細節」和「位置資訊」。

此外,不須經法院授權:無人機、空拍機進行調查1個月以上僅需檢察官同意;GPS使用2個月以上才需經法院許可。最後,檢調單位變成合法駭客:電腦、手機、平板、信箱都會被檢調單位侵入,所有網路軌跡和訊息全都曝光。

鄭麗文進一步舉例,萬一遇到不肖公務員,可能有三種惡果:首先,所有人的個資、祕密、習慣、路線、興趣可能都會被賣掉;其次,若得罪誰或是誰的政敵,可能會被24小時全方位調查;最後,鷹眼、全民公敵,還有電影《玩命關頭》用於監控的天眼系統,將在現實裡真實上演。

鄭麗文質疑,這些資料留存在公家機關,既不清楚過多久才會被刪除,也不知是否被挪用,在通通不知情的情況下,法務部卻急著上路,究竟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