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防空污,逾10年老車加速汰換

【時報-台北電】汰換舊車救空污。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13)日表示,已經掌握10年以上汽機車數量與形式,這次空污法修法正案,出廠10年以上老舊汽車,必要時可加嚴標準,未來以棍棒、胡蘿蔔並進方式要求汰換舊車。

詹順貴昨赴民進黨中常會報告「空污現況與政府作為」,報告指出,每年平均有30.2%的PM2.5來源是大陸,到冬季提高到39.2%,而且冬季時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用煤量與發電度數都往下降,因此空污問題不能簡化變成單一是中火因素。

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會中裁示,近日PM2.5的問題,相當高比例來自國境外經由大氣環流的擴散移入,這就說明為何在用電量低的冬季,空污情形卻比夏季更為嚴重。她強調,政府必須要讓國民清楚了解包括污染成因在內的正確資訊,才能做好正確的防範,避免讓謠言或錯誤資訊帶來不必要恐慌。

詹順貴表示,許多人認為非核家園政策會增加燃煤發電,導致非核家園轉型背負惡名,但事實並非如此。詹說,政府已提出14+N空污防制策略,降低基礎污染排放,並以滾動式檢討空污改善策略,只要跨部會一同努力,空污防制絕不會影響政府推動非核家園,2025非核家園目標一定可以達成,空污治理不會是非核家園的絆腳石。

對空污防制,詹順貴指出,經過多年改善,台電、中鋼、中油等國營企業在硫化物和氮氧化物,已分別減量35%和19%,經跨部會討論後,國營事業會再繼續改善到47%及30%;其中台電將改變能源結構、提升防治效率;中鋼將在主要排放源增設防制設備;中油則是要推動製程尾氣回收取代重油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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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源方面,詹順貴指出,空污法修正案第36條規定,主管機關可以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使用10年以上交通工具排放標準,預計109年7月1日上路,屆時可對10年以上汽車,要求最新排放標準。

詹順貴強調,已經盤點好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的牌照和形式,只要法律工具一出現,就可立即上路。在109年7月1日之前,有兩年半時間緩衝期可鼓勵汰換,不是只有棍棒,還有胡蘿蔔。

不過,環保署目前僅針對一、二期柴油車推出鼓勵汰換措施,並鼓勵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沒有額外對一般汽油車提出補貼鼓勵汰換措施。官員表示,由於舊型柴油車被WHO視為一級致癌物,因此優先補貼要求汰換。(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女韋)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