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錢櫃大火害6命 練台生等7人遭起訴

【時報-台北電】造成6死67傷的錢櫃KTV林森北路店大火,台北地檢經近半年偵辦,認定是包商王聖傑充電不當,引發火警,8日依違反《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等5罪,起訴錢櫃公司董事長練台生及王聖傑等7人,以及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身為消防管理權人的練台生因違反消防法規定發生死亡災害,依法最重可判7年徒刑。 消防管理權人 檢求從重量刑 除練台生和王聖傑,另外5名起訴被告,包括林森店長翁珮雯、副店長張惠純、高級襄理也是林森店年度消防防護計畫製作人陳思宏、防火管理人謝勇奎、錢櫃公司工程部工程師黃思銘。 另外林森店副店長陳怡如、資深襄理陳子屏、蔡清韻,因為不知道自己被列入協助防火負責人;消防系統工程包商高濂宏、王良丞,也盡告知錢櫃應施工後立即恢復消防功能的義務,查無犯罪事證,5人都獲不起訴。 檢方認為,練台生涉犯刑法公共危險、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及違反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因練是消防法中規定的消防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並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請求法院審結全案後,從重依刑度較重的消防法論罪判刑。 虛應消防檢查 拿人命開玩笑 起訴書指出,錢櫃林森店2018年決定以3990萬元經費,增加電梯進行改建工程,並經董事長練台生專案簽准,向台北市建管處申請變更使用獲准後,錢櫃公司指派工程師黃思銘在現場監工,施工後陸續關閉各施工樓層的撒水系統閘閥、關閉複合式受信主機的電源、關閉消防幫浦電源等。 為顧及年初疫情造成來客數下降,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批示邊施工邊營業。但是,錢櫃林森店的年度消防防護計畫是由陳思宏以往年「例稿」,私下填寫不知情幹部為協助防火負責人虛應台北市消防局檢查,並沒有落實。 消防設備故障 人禍燒出慘劇 今年第1季錢櫃林森店消防保養維護時,就被發現探測器、照明燈故障等違規,3月30日消防局年度安檢時發現錢櫃林森店內施工,還告知黃思銘應依規定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只是包括練台生在內的錢櫃高層仍未落實消防設備的維護運作。 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在4樓512包廂旁儲藏室,為雷射水平測量儀鋰電池充電,卻未在現場注意操作,因電池品質異常在充電中起火引燃可燃物品後發生大火,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最後造成6死、67傷慘劇。(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 張孝義、蔡雯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