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財經
日 期:2024年05月06日公司名稱:大同(2371)主 旨:代子公司臺北工業(股)公司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土地徵收案協議價購事宜發言人:丁爾昆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634、653、654、657、661、662地號計6筆2.事實發生日:113/5/6~113/5/6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2400.88平方公尺,折合726.27坪金額總計:協議價購總金額為411,425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新北市政府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為59,361千元,實際處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