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傅崐萁服刑享特權 花監駁斥

傅崐萁服務處處長陳文卿出示聲明,針對傅被爆享特權,指這是未經查證的假新聞、假消息,但目前不考慮提告。(王志偉攝)
傅崐萁服務處處長陳文卿出示聲明,針對傅被爆享特權,指這是未經查證的假新聞、假消息,但目前不考慮提告。(王志偉攝)

有媒體稱依監獄管理員爆料,指立委傅崐萁帶職入監,大享特權,引發軒然大波,花監、傅崐萁服務處連發聲明駁斥。傅崐萁服務處長陳文卿昨由律師陪同發3點聲明澄清,指新聞內容未經查證,與客觀事實不符,但不考慮提告。

傅崐萁5月入監服刑,日前有媒體稱接獲爆料,指傅坐牢大享特權,包括戒護外醫免施用戒具、每日彈性調整接見、專人照顧、獨享運動場、受刑人迴避,及管理員人事遷調及獎懲等內容。

花蓮監獄稍早發布新聞稿提9點聲明逐一駁斥,強調傅崐萁帶職入監服刑,因身分特殊,本來就容易招致外界誤解,但對所有收容人的待遇,均依規定辦理,沒有爆料者所稱狀況。

接連兩天,傅也申請律見,針對媒體刊載「享特權」研擬提出3點聲明,由律師轉由服務處處長陳文卿對外說明。

聲明中強調,傅崐萁服刑期間相關權利義務事項,作息、就醫、接見親友等,悉依照法律及監所規定辦理,並無違反規定、獨享特權情事,花監已發布新聞稿逐一澄清,且明確表達均依法依規,請外界明辨是非,勿再逕信未盡查證假新聞。

聲明引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規定「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以及大法官釋字第755號,受刑人基本權亦應受憲法保障。傅按規定報到服刑,依監所相關規定作息,除因身體不適就醫、因執行立委職權而特見相關人士,所受待遇與一般花監受刑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