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健身房 空品11月納管

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環境對產婦和嬰幼兒影響甚大,北市環保局向中央建議納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入管理,並一併擴大列管中小型運動健身場所,環保署18日給予正面回應,預計最快今年11月公告實施。

產婦、嬰幼兒等敏感族群長時間停留或聚集在月子中心及托嬰中心,環保局空噪科長楊梅華指出,為確保民眾身體健康,市府除輔導業者取得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外,更建議中央把「收托人數達35人以上的托嬰中心」及「設床數達20床以上的產後護理機構」,公告為室內空品列管場所。

楊梅華表示,公告後業者必須設置室內空品專責人員,隨時維持場所內空氣符合室內空品標準,另每2年要至少1次委託合格檢測機構測量室內空品狀況,並上網申報檢測結果,保障出入的消費者、員工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

此外,楊梅華說,環保局有感於近年來民眾健身風氣日盛,但室內空品僅管制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健身場所,多數健身場所仍未納管,對健身民眾保障仍顯不足。因此環保局一併建議環保署將中小型面積1000至2000平方公尺的運動健身場所納管,經洽環保署回應,原則同意參採北市建議,最快可望11月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