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拔管拔定了?教部將以遴選瑕疵駁回管中閔聘任案

【時報-台北電】延燒近4個月的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長吳茂昆已定下明天做決定的最後期限。據透露,管中閔赴大陸違法兼職事證明確,但這一刀砍下去學術界會有太多人遭殃,因此教育部明天將以校長遴選有重大瑕疵,包括管未揭露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卻任遴選委員,以及台大和台灣大簽定產學合作前,管就先違法擔任獨董等,駁回管的聘任案。

台大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財金系特聘教授管中閔為新任校長,但隨即爆出管擔任台灣大獨董爭議,以及違法赴大陸多所大學兼職的問題,消息來源指出,各項證據都顯示,管中閔赴對岸多所大學兼職,尤其是在廈門大學長期講學、擔任博士班指導教授,事證最為明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但若以此駁回管的聘任案,恐怕也會波及很多國立大學校長、教授,災情太慘重,因此教育部將改從台大校長遴選有重大瑕疵下手。

據了解,教育部認定的遴選瑕疵包括管在遴選階段未揭露台灣大獨董身分,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卻擔任校長遴選委員,形成「副董投獨董」的情況,而管擔任台灣大薪資報酬委員則可審核蔡明興的薪資,此一狀況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的利益迴避原則。

此外,根據規定,大學教授擔任民間企業獨立董事,雙方必須有產學合作,但根據遴委會的資料,管中閔去年6月就出任台灣大獨董及薪資報酬委員等職,但台大直到9月才和台灣大簽定產學合作合約,管涉嫌先上車後補票。

消息來源直言,管中閔無「法」勝任台大校長一職,教育部駁回管的聘任案幾已成定局。(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莊楚雯、陳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