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去年無照駕駛肇事近30萬件 江永昌提案重罰2.4萬、扣牌照半年

【時報-台北電】近年無照駕駛肇事案件攀升,從2017年24萬467件,去年攀升到29萬1821件,且無照駕駛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從2005年至今罰則為更動,對此,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近日提案,修正道路交通處罰條例21條,從最重開罰1萬2000元提升為2萬4000元,並吊扣其汽車牌照,最長達6個月。 江永昌提案說明指出,無照駕駛與酒駕皆為危險駕駛型態之一,酒駕罰鍰金從2013年1日14日提高至9萬元後,歷年肇事案件數有下降趨勢,近3年分別為10萬9292件、10萬5658件,9萬7503件,顯見提高罰鍰有助於遏止酒駕事件發生。 有鑑於無照駕駛肇事案件逐年攀升,從2017年24萬467件、2018年25萬6588件、去年29萬1821件,且無照駕駛及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2005年新增針對無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處罰後即無更動,為保障用路人安全及降低無照駕駛肇事率,江永昌提案修法加重罰則。 現行無照駕駛罰則為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該草案則提高罰鍰最重處2萬4000元,並明訂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2次以上,即處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同時5年內違規2次,吊扣其汽車牌照3個月,5個月內違反3次以上,吊扣其汽車牌照6個月。 該草案亦增訂,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照、駕照吊銷、註銷或吊扣期間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除最重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外,其餘未禁止終身考領駕照部分,加重延長為4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此外,現行法規對於交通違規應受而未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並無強制規定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始得上路、重領或新領駕照。為強化違規者交通安全知識及法律認知,江永昌另提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4條修法,強制違規者應受安全講習駛能考領駕照。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以及「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