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獲罪 中國地產大亨任志強遭重判18年

直言不諱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不動產大亨任志強,今天(22日)遭北京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以及罰款420萬元人民幣。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網頁上指出,前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盜用近5千萬元人民幣,並且對「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認罪。

任志強3月初因私下撰文批評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而且有「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之心,觸怒中共當局。

中共北京市紀委先是在4月宣佈,任志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接著又在7月宣佈,任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因此被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

包括歐洲聯盟、美國、日本、澳洲等國駐中國大使館都對任志強案表達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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