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成最大苦主!2男裝118台挖礦機竊電555萬元,非法挖礦案不只這一樁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昨依竊取電氣罪,起訴25歲林姓、27歲田姓男子。根據調查,兩名男子以張姓友人的名義,在桃園市八德區桃鶯路租用民宅來挖礦,並為節省挖礦產生的高額電費,私自架設6條未經台電電表的電線進入屋內。

綜合媒體報導,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9日,兩人透過架設118台挖礦機、9台路由器、1台筆電、1台WIFI分享器等設備,竊電136萬5024度,折算電費共555萬5647.68元,每個月還透過販售虛擬貨幣,獲利7、8萬元。

最終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決定扣查118台挖礦機等挖礦工具,並請法院將兩人營運15月又26天,所獲利的110.87萬元宣告沒收。

然而台灣發生過的非法挖礦案遠不只有這一樁,由於比特幣價格時常大漲大跌,並曾在一年多之內從1000美元飆漲至2萬美元,近來比特幣更是在26天內價格飆升2倍!這讓不少人渴望能一夜暴富的人,紛紛投入專門挖礦的「礦工大軍」的行列。

什麼是虛擬貨幣「挖礦」?

許多人一開始聽到挖礦會覺得有些摸不著頭緒,其實虛擬貨幣「挖礦(mining)」只是一個形象。

在現實世界裡,挖礦通常用來指涉挖掘黃金、煤炭等天然礦產的過程,而在虛擬貨幣世界裡的挖礦,則是用來形容礦工(miner,即挖礦的人)透過電腦硬體設備去計算正確答案,並獲取獎勵的過程。所以簡單來說,虛擬貨幣挖礦,就是一個尋找正確數字的過程。

最先解出數學難題的礦工,就能獲得這一次的記帳權,同時,也能獲得相應的比特幣獎勵。這也是為什麼,人們將尋找正確數字的過程稱為挖礦,把比特幣稱為「數位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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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挖礦難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競爭者加入,從前輕輕鬆鬆便可有錢入袋的挖礦生意,漸漸無法為礦工提供暴利,反而催生了耗費大量電力的大型礦場,也讓不肖份子動起歪腦筋,開始透過竄改電表、偷電等惡意挖礦行為,試圖規避電費成本。

父子檔竊電挖礦,偷盜台電8500萬元!

2019年八月,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獲報,指稱楊姓男子涉嫌非法竊電,警方蒐證半年後,於今年二月發現楊姓父子三人在新北市淡水區、桃園市龜山區等地,共設置12處虛擬貨幣挖礦礦場,並於現場查扣了1090台虛擬貨幣礦機、12台電腦和手機等證物。

原來57歲的楊姓男子原本和兩名兒子從事合法的比特幣挖礦事業,但因挖礦的電費驚人,其所挖到的虛擬貨幣難以負擔電費,所以三人開始動起歪腦筋,透過私接電線偷電挖礦。

然而最終楊姓父子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除了需要負擔當初投資挖礦生意的3000萬元貸款,還得面臨台電的8500萬元高額求償。

台電內鬼勾結挖礦業者聯手竊電

2018年年底,警方於桃園破獲一起虛擬貨幣以太幣(ETH)挖礦竊電案件。此後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一名呂姓台電稽查人員行跡可疑,疑長期收取竊電大戶的賄賂及洋酒禮盒,利用職務之便與稽查制度的漏洞,替竊嫌規避鉅額電費。

據台電推估,該名竊電大戶每月約竊取台電8萬5000多度電力,造成台電損失超過上億元。

事發後台電已將呂男停職處分,警方也於隔年八月逮補呂男,將其移送法辦。經調查後,發現呂男長期收取竊電大戶共計491萬5千元的非法賄賂,幫助業者偷電設置挖礦場,並販售虛擬貨幣牟利。2019年年底,呂男已移審新北地院,法官裁定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