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上等5家有價證券自9月23日-10月8日以人工管制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

日期:2020年 9月22日

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一、有價證券:華上﹝代號6289﹞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

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月八日﹝十個

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

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

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因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爰以人工管制之撮合

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六十分鐘撮合一次)

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

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

條。

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

第六條第三項。

二、有價證券:泰金寶-DR﹝代號9105﹞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

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月八日﹝十個

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

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

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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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

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

,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價證券:越南控-DR﹝代號9110﹞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

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月八日﹝十個

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

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

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

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四、有價證券:杜康-DR﹝代號911616﹞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

「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

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月八日﹝十個

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

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

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

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

,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有價證券:同方友友-DR﹝代號911868﹞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

「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

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月八日﹝十個

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

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

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

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依據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