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示其)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

日 期:2020年10月21日

公司名稱:祺驊 (1593)

主 旨:祺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

發言人:黃寧民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10/21

2.發行股數: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証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及相關法令規定訂定後,

另行公告。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額80%,計1,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

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50.08066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2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

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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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最後過戶日:109/11/0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1/0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11/11

16.股款繳納期間:109/11/17~109/12/1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10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902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

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