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金證券向關係人永豐銀行承租不動產

日 期:2020年09月25日

公司名稱:永豐金 (2890)

主 旨: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金證券向關係人永豐銀行承租不動產

發言人:許如玫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10樓部份、11樓部份及停車位3位

2.事實發生日:109/9/25~109/9/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台北市博愛路17號10樓部份及停車位1位

租賃面積:161.50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517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245,0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10,348,076元

(2)台北市博愛路17號11樓部份及停車位2位

租賃面積:199.93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為新台幣1,571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314,0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13,266,26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營運管理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

前次移轉日期:無

前次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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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10樓部份含停車位1位,租期自109年10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每月支付新台幣245,000元含稅

11樓部份含停車位2位,租期自109年10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每月支付新台?314,000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0樓部份含停車位1位,每月租金估價金額為新臺幣268,212元

11樓部份含停車位2位,每月租金估價金額為新臺幣335,88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郭國任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九一)北市估字第00000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符合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係符合概括授權經理部門辦理之範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係符合概括授權經理部門辦理之範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