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貝發生存款不足退票及後續處理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9月01日

公司名稱:東貝 (2499)

主 旨:東貝發生存款不足退票及後續處理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欣穎(代理)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09/09/01

2.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營業細則第九款-存款不足退票。

6.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停止買賣。

7.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09/04/07

8.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09/08/31

9.退票張數及金額:11張,合計新台幣13,107,655元整。

10.退票之往來銀行:華南商業銀行。

11.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12.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聯繫執票人實際償付票款。

13.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14.因應及保全措施:本公司昨日因財務調度疏失致發生存款不足情事,目前

已補足待承兌之存款金額,並已通知昨日執票人盡速洽往來金融機構再次辦理

本公司支票承兌事宜,待承兌完畢後本公司將依規定向台灣票據交換所

辦理清償註記程序。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暫不被通報為拒絕往來戶。(109年8月20日台票總字第109000334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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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公司經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同意輔導並函請中央銀行業務局協助寬延退票處理,

經中央銀行業務局函轉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函示,若本公司簽發之票據於110年2月

18日前發生「存款不足」或「本票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理由退票未經清償註

記一年內達3張者,暫緩通報為拒絕往來戶或本票終止擔當付款委託戶,並將暫緩通報之

事由予以註記揭示。

16.(風險警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而致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而致停止買賣,

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或前開停止買賣情事

六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並檢附相關書件證明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