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愛地雅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0年10月27日

公司名稱:愛地雅 (8933)

主 旨:愛地雅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賴名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0/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

之規定每股發行價格應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訂定。本公

司目前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12元(約為平均股價八成以上),擬授權董事長於10~15元

之區間調整暫定價格,實際發行價格、金額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

董事長在董事會授權之區間內訂定之,若於區間外另案提報董事會訂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5,000,000

股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辦理公開申購

計5,0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40,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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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室

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須要

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依市場情形變動予以調

整,屆時若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擬作為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3.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

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作業,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