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進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內容

日 期:2020年10月27日

公司名稱:和進 (3191)

主 旨:和進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內容

發言人:江雲松

說 明:

1.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及時間:109/10/27下午3:30

2.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3.公開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對本公司近期交易提出說明

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

一、有關108年6月從事非本業之車載影像管理系統買賣交易,迄今仍有16,413仟元款項

無法收回,說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原無非車載影像管理系統之業務,在台灣亦無生產基地,請說明客戶需透過貴

公司交易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回覆:此案由前董事長兼總經理黃綵彙核准,詳細情形無法得知。

(二)貴公司未建立客戶基本資料及進行徵信原因為何?剩餘16,413仟元款項未能收回之

原因為何?

回覆:本公司有建立客戶基本資料及進行徵信,資料已提供給OTC參閱。本案已取得債權

憑證,但因永煌已無資產可供求償,故全額認列呆帳損失。

二、有關孫公司昆山和廣於107年與自然人戴琛簽約承租東莞大樓約20年,已依約支付

人民幣4,550仟元;另於同年與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簽約承租廣州大樓

約17年,已依約支付人民幣2,300仟元,據貴公司表示擬將承租之大樓再轉租賺取收益

,請說明下列事項:

(一)出租方戴琛及廣州智海是否擁用商業大樓出租權? 是否有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回覆:目前正在調查中,本案先前皆由前董事陳盈全主導,故無法得知是否有出租權或

廣告

是證明文件。

(二)公司目前並無專責人員管理大樓承租及出租事宜之合理性?

回覆:目前已派人去當地處理,當時出租事宜由前董事陳盈全主導,出租當時也有評估

報告及董事會討論紀錄。

(三)標的承租大樓已有商家從事營業活動,為何貴公司仍以裝修為由表示大樓未對外

承租? 另貴公司未向商家收取租金是否損及股東權益?

回覆:因原先的確是董事陳盈全說尚在裝修,直到近一周才得知已有商家從事營業活動。

本公司擬向商家收取租金,且擬追溯收取,但尚在計畫中。

(四)依承租合約規定裝修期免租為3個月,裝修期免租已屆,貴公司為何未支付租金與

戴琛及廣州智海?

回覆:因公司無法依合約出租獲利,因此也就未依合約支付租金。

三、有關孫公司和昌未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和昌公司)於108年10月與大東城公

司簽訂承包中國瀋陽市部分地區停車場業務,另再行與深圳兆祥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兆

祥貿易)簽訂合作協議由和昌提供後台管理系統(免出資),兆祥貿易出資人民幣25,000

仟元,負責瀋陽市26場平面停車場,約6,000個停車位之投資建設乙案,說明下列事項:

(一)本案三方之關係及權利義務為何?目前之進度為何?本案如無法履約完成,公司

將面臨之賠償風險為何?

回覆:瀋陽案係由前董事陳盈全所主導,由和昌未來,兆祥貿易,大東城運三方共同戰略

合作協議,原由大東與和昌簽約合作開發停車場,大東有停車場之政府授權,和昌是

技術支援(智易停停車管理系統)。然後和昌與兆祥簽約合作,由兆祥提供合作開發的

資金人民幣2500萬元。目前開發進度是已完成小部分,且當地已開始試營運。原則上

不會不能履約,若有此等情事發生,公司須與大東及兆祥對各自的合約視哪方不能履

行合約來商議損害賠償事宜。

(二)貴公司原於108年度第4季認列收入人民幣6,500仟元之收入及5,000仟元之成本,

其依據為何?嗣後於109年3月18日迴轉前開交易之原因及合理性?

回覆:原先大陸當地會計認為從銓聖收到的款項應是公司收入,支付給大東公司的應該

是成本,經會計師調整後認為帳載方式錯誤,此交易的經濟實質應是代收代付,應將

兩合約合併來看。只是從合約的角度來看金流仍需代收代付。

(三)和昌公司於108年11-12月間收取兆祥貿易匯款人民幣7,030仟元後,再行匯回兆祥

貿易人民幣6,200仟元之原因及相關依據?

回覆:因兆祥無法開立大陸發票,改委託其子公司銓聖收款並開發票。目前無簽訂合同。

(四)和昌於108年10-12月支付人民幣5,000仟元停車場工程款予大東城公司,惟興建停車

場工程應由兆祥貿易出資,其合理性及必要性為何?

回覆:因合約是由本公司跟大東簽約,及本公司跟兆祥貿易分開簽約,故資金流須先由

兆祥給付本公司後再轉匯大東。

四、有關孫公司昆山和廣於108年2月簽訂智能停車場統建設工程承包合約,並於同月

支付人民幣1,300仟元工程款,為何無法取具相關憑證?

回覆:此案為前董事陳盈全主導,為何遲未能取據,其未說明,此案總經理正派人了解。

五、貴公司對大陸子公司之印鑑管理為何?目前公司能掌握所有銀行帳戶嗎?負責人變

更登記是否完成?

回覆:子公司的印鑑及U盾有印鑑清冊列管,如需使用印鑑及U盾必須依據印鑑管理辦法

及核決權限表填寫用印申請表,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可用印。目前公司能掌握所有的

銀行帳戶,並控管所有資金的進出。台北母公司的負責人已變更完畢,大陸子公司負責

人變更已在進行中,目前尚在等代理公司辦理境外公司股東及董事變更完成。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