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泥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20年09月16日

公司名稱:台泥 (1101)

主 旨:台泥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黃健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

本公司前於民國109年2月27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金額不超過

新台幣300億元,並業於民國109年4月15日分別發行(1)七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總金額新台幣52億元及(2)十五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金額新台幣148億元。於

前述發行後,本公司前開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額度,尚餘新台幣

100億元,本公司擬於該額度內,於國內公開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及/或於海外公

開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述方式擇一或兩者並行。如於國內公開發行,發行金

額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整;如於海外公開發行,發行金額不超過美金3.3億元。

4.每張面額:

(1)於國內公開發行:新台幣100萬元整;

(2)於海外公開發行:美金200,000元或如超過美金200,000元,為美金200,000元的

整數倍數,依面額之100%發行。

5.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以不超過20年期為原則。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依市場狀況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1)如於國內公開發行: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或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或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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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或強化財務結構;

(2)如於海外公開發行:為轉投資海外子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TC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台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子公司」)進行

增資,以使本公司子公司得以該等增資股款清償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如於國內公開發行:無;如於海外公開發行:待定。

18.買回條件:如於國內公開發行:無;如於海外公開發行:待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所定之發行條件(包括發行總額、票面利率等)、發行辦法、資金來源、計畫

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

之人依市場狀況及實際需要決定。未來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更正、

或因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或其他未盡事宜等,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