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裕民新加坡公司處分基金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Tranche D(第一階段)

日 期:2019年05月29日

公司名稱:裕民 (2606)

主 旨:代子公司裕民新加坡公司處分基金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Tranche D(第一階段)

發言人:張宗良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名稱: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Tranche D

性質:基金

2.事實發生日:108/5/29~108/5/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US$20,738仟元

(預計20,014.006單位,預計單價US$1,036.187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與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為專業之投資公司,故

選擇該公司為交易對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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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約US$724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贖回後直接轉入指定匯款帳戶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基金公司公告之基金單位淨值計算。

決策單位:依據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32,661.0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0單位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0元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持股比例: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5.43%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

比例:10.4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NT$-15,468,84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短期資金運用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5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無設置監察人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施炳全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3325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註二)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係以母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數額,

如以裕民新加坡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之數額為NT$11,492,885仟元。

(US$364,622,000*@31.52=NT$11,492,88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