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股)公司決議出售位於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興建中之大樓予華南商業銀行(股)公司

日 期:2020年09月28日

公司名稱:華南金 (2880)

主 旨:代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股)公司決議出售位於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興建中之大樓予華南商業銀行(股)公司

發言人:張炳輝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802、803、804地號興建中之大樓4~15樓

2.事實發生日:109/9/28~109/9/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3,867.93平方公尺,折合1,170.05坪

(2)建物面積24,218.84平方公尺,折合7,326.2坪(含114個停車位面積4,145.62平方

公尺,折合1,254.05坪)

(3)廠房每坪約新臺幣318,464元整、停車位每個新臺幣1,660,000元整

(4)總價新臺幣2,123,0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相對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與本公司之關係:同為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關係人資訊單位及人員進駐辦公廠房配置

之需求,且為儘早處分以貢獻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及提高資產周轉率、加速資金回收

廣告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法院拍賣取得土地

(3)前次移轉日期:101年8月27日

(4)移轉金額:新臺幣444,820,980元整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臺幣527,909,768元整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102,339,940元

(2)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101,300,57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紀亮安

(2)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黃昭諺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0)北市估字第000181號

(2)(104)高市估字第00010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關係人資訊單位及人員進駐後辦公廠房配置之需求,且為儘早處分以貢獻本公司

未來年度營收及提高資產周轉率、加速資金回收。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9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件關係人不動產交易案,業於109年9月3日

提報子公司之董事會議通過,同日經監察人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