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昇華(4806)接獲寶麗旺提出之民事起訴狀,已委請律師提出民事異議

公告本公司收到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提出之民事起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司補字第281號

4.事實發生日:108/10/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提出本公司應支付文山區萬美街房產之剩餘

代墊款項新台幣6,577,923元。

6.處理過程:

(1)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於5月13日向本公司提出支付文山區萬美街代墊款項

新台幣11,844,602元,該支付命令業經士林地方法院於8月12日調解,雙方同

意代墊款項金額縮減至5,266,679元,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其餘請求拋棄。

(2)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今次提出,本公司應支付前次調解之縮減金額新台幣

6,577,923元民事訴訟。

(3)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出民事異議狀。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嚮。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出民事異議狀。

(2)該案後續重大結果與處理事項,將依法以重大訊息予以發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