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昇華(4806)接獲寶麗旺提出之民事起訴狀,已委請律師提出民事異議
公告本公司收到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提出之民事起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司補字第281號
4.事實發生日:108/10/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提出本公司應支付文山區萬美街房產之剩餘
代墊款項新台幣6,577,923元。
6.處理過程:
(1)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於5月13日向本公司提出支付文山區萬美街代墊款項
新台幣11,844,602元,該支付命令業經士林地方法院於8月12日調解,雙方同
意代墊款項金額縮減至5,266,679元,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其餘請求拋棄。
(2)寶麗旺實業有限公司今次提出,本公司應支付前次調解之縮減金額新台幣
6,577,923元民事訴訟。
(3)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出民事異議狀。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嚮。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出民事異議狀。
(2)該案後續重大結果與處理事項,將依法以重大訊息予以發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